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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居家护理】“有事情肯定第一个想到找你们!”
路桥区中医院   2018/5/31 13:18:00   来源:

“阿公这几天情况怎么样?”

“今天血压有点低,就没给他吃降压药。还有,最近一两天晚上睡得不好,半夜醒来好几次,一咳嗽就不舒服……”

“好的,大致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等会过来的时候,我们会给他开展一些针对性的护理!”

530日上午,我院内二科许城娟护士长和应可欣医生一同来到路南街道方阿公家里,为他进行居家护理。

76岁的方阿公,患有脑梗死后遗症,至今已卧床三年多了,生活方面不能自理,靠老伴照顾左右。“现在血压130/90mmHg,在正常范围内,不用太担心,不过还是要坚持定期量血压……”给阿公测完血压后,医务人员还根据具体情况,为他进行腕踝针治疗,以改善睡眠状况。

许城娟护士长仔细询问阿公的饮食、用药情况,根据病情进行降压药使用指导。她还询问阿婆的健康状况,“阿婆,现在你一个人照顾阿公,自己的身体也要顾好,不要太劳累,以后有事情打电话,我们这边马上赶过来!

“以前,他经常咳嗽、痰多,一严重就送去医院,现在你们专门到家里看病,对我们来说很方便了,有事情肯定第一个想到找你们!”居家护理结束后,阿婆笑着说道。

据了解,我院内二科目前已经签约了三位患者,有些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定期更换胃管或导尿管、进行褥疮换药等。每周去之前,护理小组会提前了解患者及家属的健康需求,针对性地开展护理服务。

“居家护理服务是为了解决失能、半失能参保人员的居家医疗、康复和护理问题,以慢性病老年患者为主,服务项目包括留置导尿、留置胃管、更换导尿管、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静脉采血、康复功能锻炼等。”区中医院护理部王小燕主任介绍道,“目前,区中医院医共体联合路南分院开展这项服务,将优质护理服务从病房延伸到家庭,让患者在家里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据悉,5月份全院共签约8个病人。(院办 许莹莹

 

什么是居家医疗护理?

居家医疗护理,面向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但仍需医护人员继续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的失能、半失能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疗机构经评估符合条件,并报临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员居住地开展医疗、康复及护理的服务形式。

办理条件有哪些?

参保人员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或预期达三个月以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60分(不含60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居家医疗护理:

?患有以下慢性疾病:脑卒中后遗症(至少一侧下肢肌力为0-级)、帕金森氏病(重度)、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晚期(多个关节严重变形)或其他严重慢性骨关节病影响持物和行走、植物人、终末期恶性肿瘤(呈恶病质状态);

?需长期保留气管切开套管、尿管、胃肠管、造瘘管、胆道外引流管、深静脉置管等各种管道;

?高龄患者骨折长期不愈合,合并其他慢性重病;

?患其他严重慢性病、外伤等导致全身瘫痪、截瘫。

居家护理对象及参保人员申请

参保人员申办居家医疗护理,应由本人或家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保卡和身份证,向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路桥区居家医疗护理申请表》。

居家护理对象及护理费用

·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851日起实施)

1、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根据护理对象病情合理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应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出诊费按100%报销比例执行。

3、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4、居家医疗护理办理不设起付线,3个月为一个护理周期,周期结束后统一结算费用,做到先服务后结算(周期结束后,如有需要,可再次申请)。

5、办理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期间,不影响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相关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