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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创新 共话发展|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组织学习《浙江省中医药条例》
路桥区中医院   2021/12/22 14:08: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学习《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的通知,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分科室培训、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学习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在医院上下形成人人学习、人人宣传、人人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

12月21日晚,借“夜加班”之机,区中医院共体总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学习会,全院各科室分别组织小组学习会,利用电视机、电脑、手机、投影仪等设备,就《条例》制定的背景及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各项条款的设置意义及如何落实以及《条例》的主要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学习,使广大职工进一步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作为中医医院,我院中医药从业人员更加要准确地理解这项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定,并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加快《条例》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形成“看中医、用中药”的浓郁氛围,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国药精粹。背景介绍

背景介绍

浙江省中医药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认真总结中医药工作成功经验,结合浙江特点和发展需求,明确中医药事业的地位与发展原则明确规定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中西医融合发展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对中药保护与发展有关内容作了补充细化规定在中医药人才培育与科研、文化与传承,中医药发展保障措施、数字化转型,中医药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具体工作要求。《条例》的颁布,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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