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文明办发布《关于公布台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复评结果的通知》,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榜上有名,这标志着路桥区中医院、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峰江分院正式通过复审,荣获“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10月,路桥区中医院被评为“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三年来,医院在党建、思想道德培育、医疗科教、公益服务、环境优化等方面大力推进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助推医院顺利通过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复审,也促进医院自身获得了全面高速发展。
作为全园文明城市两连冠创建的窗口单位定点点位,我院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动摇,以“保持、巩固、深化、创新”的原则,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医院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以精神文明建设助推物质文明的发展,医院各项事业呈持续快速发展,我们将深入巩固扩大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百姓,切实保障民生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