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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宣廉】(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路桥区中医院   2020/9/28 10:51:00   来源: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 不准开单提成;

三、 不准违规收费;

四、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 不准收受回扣;

九、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秋天的第一份廉洁提醒请您查收!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

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

既要红红火火欢度国庆,

也要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既要热热闹闹共度中秋,

也要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欢度和谐两节,

共享岁月清欢。